轉知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業經修正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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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原函影本(含法規條文)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。
11106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八條修正條文教育部函.PDF
11106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八條修正條文總說明.pdf
11106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八條修正條文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