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業經修正發布

主旨: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原函影本(含法規條文)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