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 有關內政部114年8月8日修正發布「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」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主旨:有關內政部114年8月8日台內移字第11409324721號令修正發布「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」第3條、第5條條文,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下載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78145A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