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 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

主旨:銓敘部函以,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,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,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