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 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苗栗縣、雲林縣、高雄市、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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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,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苗栗縣、雲林縣、高雄市、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,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50013254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原函及附件.pdf